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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校内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广东第三届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的通知
2022-04-13 11:33   审核人:

校内师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培育女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搭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营造关心支持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内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选拔赛,推荐3个创意组和2个初创组参加广东第三届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汇聚巾帼力量,点燃创业梦想

二、赛事安排

校内赛分为报名、初赛两个阶段,分创意组、创业组两个组别。

一)报名4月27

4月12-26日,有意愿报名参赛的项目团队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项目计划书及网评PP,项目计划书及网评PPT务必压缩打包,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交至邮箱976299734@qq.com。计划书及网评PPT的撰写可参照第八届“互联网+”的格式填写。

(二427-28

4月27-28日初赛,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计划书及网评PPT进行书面评审,评出创意组3项目、创业组2项目,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第三届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4月28日公布初赛项目名单,并通知胜出团队完成线上系统报名。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团队

1.参赛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1名为女性,参加路演的项目须有女性参赛人。

2.参赛人员以团队形式参赛,且只能参加一个参赛项目,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15人,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参赛项目应有1名以上的指导老师。

3.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被推荐参加大赛时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

4.创业组参赛项目在被推荐参加大赛时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企业须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含2017年)。女性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二)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3.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证明等。

四、评审规则

对应采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职教赛道创意组、创业组的评审要点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详情看附件1)

六、其他

进入决赛的项目,项目女性参赛人员将被评为“巾帼创新创业之星”,项目将受邀参加第三届广东巾帼创新创业项目展、“广东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路演,加盟“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

赛事咨询联系人:胡梦,020-31801179。

 

附件1:《关于举办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的预通知》;

附件2:《广东第三届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选拔赛项目计划书及参考模板》;

附件3:《网评PPT制作指引》;

附件4:《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评审规则》。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12日

 

附件【广东第三届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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