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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代表项目参加第十一届“赢在广州”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04-27 09:38   审核人:

各学院、各参赛团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创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22年第十一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

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将本届“赢在广州”校级初赛与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合并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参赛细则

(一)参赛方式

      第十一届“赢在广州”大赛广州航海学院校赛将与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联合举办,将从晋级学校“互联网+”大赛校级复赛项目中选拔符合“赢在广州”大赛参赛条件的优秀项目团队代表学校参赛,有意向同学请根据学校“互联网+”大赛有关通知要求在“互联网+”大赛系统内进行报名“高教主赛道”项目


(二)参赛对象

      具有广州航海学院学籍的在读学生(经选拔获推荐后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

(1)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的学籍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

(2)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3)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3.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4.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5.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02  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5月16日24:00前)

宣传、报名、初赛及项目资料上传

学校将“赢在广州”与“互联网+”大赛合并举办,在晋级学校“互联网+”大赛复赛项目中选拔3-5个优秀创业项目代表参加“赢在广州”大赛,并在创新创业学院指引下,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至大赛官方微信小程序。


(二)第二阶段(6-8月)

      创业项目评审、指导完善

“赢在广州”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专家,对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46个创业项目(含港澳赛区推荐项目)进入下一阶段。


(三)第三阶段(9-10月)

       决赛与创业成果展示

03  奖项设置

(一)竞赛资金扶持

本届“赢在广州”大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35名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46名创新奖若干名

其中扶持资金分别为:一等扶持资金10万二等扶持资金8万三等扶持资金5万优胜扶持资金8000元创业伯乐扶持(指导老师)一等扶持资金5000元二等扶持资金3000元三等扶持资金2000元优胜扶持资金1000元


(二)创新奖

本届“赢在广州”大赛设立创新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

本届“赢在广州”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04  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在创业学院指引下,申请享受“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1.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并于获奖之日起2年内(含参赛期间)在广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给予一次性资助。

补贴标准如下: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执行)。

2.除以上补贴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相应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执行)。


(二)孵化场地保障

参赛团队可申请入驻广州航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孵化基地,享受一定年限的免场地费有关孵化服务


(三)创业融资支持

获奖团队有机会获得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2号、穗人社函〔2021〕292号执行)。


(五)交流对接平台

参赛团队可申请创业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05  大赛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承办单位: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4)协办单位: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5)校赛承办单位:广州航海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校赛联络员:黄老师,020-31801179,手机:1882516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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