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遴选优秀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基地,做好入驻团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和政府相关管理文件,制定本遴选办法。
一、入孵条件
申请入孵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创业团队创始人及其成员限于我校全日制入学一年后的非毕业班在校学生,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二)商业计划书符合学校孵化基地支持的产业方向;
(三)创业团队有明确的发展目标、经营项目和较高水平的专业创新能力。
二、孵化程序
1、创业团队需提交相应资料给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1)广州航海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团队入孵申请表一式1份(在校园网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专区栏,由创业团队创始人填写);(2)广州航海学院创业孵化基地个人入孵申请表一人一式1份(在校园网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专区栏,由创业团队其他成员填写);(3)商业计划书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档;(4)创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5)创业团队成员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中入驻孵化申请需经创业团队家长同意,并需所在学院的辅导员(中队长)与副书记(大队长)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由双创学院、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组成的创业孵化项目评估委员会共同对提交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加盖创新创业学院公章,然后将评审结果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3、学生创业团队与创新创业学院签署进驻协议书并办理其他相关入驻手续;
4、创业团队正式进驻,自主办理工商注册等商业证照,开展创业活动;
5、创业公司创始人毕业离校后,原则上该公司必须搬离校园创业孵化基地。
三、评审标准
1、团队创始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过相关创业课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团队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
4、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5、创业项目和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考虑;
6、创业项目获得各级科技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7、创业项目参加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并获名次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