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 [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申请了暂缓结题的大创项目和2023年立项的大创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及要求
1.结题验收工作应突出过程导向,关注学生双创体验,注重项目实施期间教师作用的发挥,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项目成果。
2.根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中的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等要求,对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鉴定与评价。
3.当年立项所在学院因机构调整的,请第一指导老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接新的学院,主动与学生所在学院联系,指导学生完成结题验收,若第一指导老师所在单位有验收条件的,可在本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4.在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如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申请专利、开发软件、研制产品等)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和实物图片等证明材料(附件7)。
三、材料报送
1.结题验收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2.佐证材料清单(发表论文需录用函或论文扫描件)
3.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2024年大创项目初审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5.2024年大创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6.2024年大创项目延期结题验收汇总表 (纸质版、电子版)
所有电子稿材料打包压缩,并以“学院+项目名称”命名统一由各院(部)的大创项目联络员通过 OA 或邮箱发送,打印稿文件需提交原件且和电子稿务必保持一致,打印稿资料务必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
四、验收安排
项目结题验收分为两个阶段:
1.项目初审验收(2024年11月 29日前完成)
初审验收工作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完成,成立大创项目验收小组,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成员,以线下评审的方式,对本单位学生主持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填写《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登记表》(附件3)及《初审验收自查意见汇总表》(附件4)并签名盖章。所有结题验收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均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11月29日17 点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雷老师处。
2.项目终审验收(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复核审查验收,复核审查验收结果将通过学校OA及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布,对通过结题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
五、其他要求
1.此次项目验收不论负责人是否为毕业班学生均需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项工作,所有材料内容及排版格式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方可提交。
2.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确属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写《2024年度大创项目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双创学院。
3.行政部门指导学生立项的老师要主动向学生所在的学院对接相关结题验收事宜,若指导老师所在单位有验收条件的,可在本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对未按时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单位将影响下一年度项目立项指标分配,对无故不参与结题验收的指导老师纳入黑名单。请各院(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本次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六、联系方式
雷老师,电话:020-31801179 邮箱:914054825@qq.com
联系地址:行政A楼111
附件:1.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3.2024年大创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登记表
4.2024年大创项目初审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6.2024年度大创项目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
7.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25日